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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通大附中2014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5 08:50:33 浏览次数: 【字体: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是南通市政府投资4.3亿元,按照江苏省五星级高中标准兴建的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学校毗邻南通大学,占地面积207亩。学校彰显“小班额、寄宿制、学院式”办学特色,秉持“博雅、勇毅”的校训,发扬“和融、诚朴、勤敏、卓创”的校风,坚持“促进科学、人文和艺术三位一体的博雅教育”的理念,帮助学生达成“探究世界、认识自我,实现学术、公民和生命素养的同步提升”这一学习目标。通大附中将在三年内达到四星级高中标准,成为南通一流的特色高中,六年内成为全省一流的博雅高中,力争十年内成为五星级标准的顶尖高中,最终将打造成为国内高中的样板,南通对外展示的名片。

为了充分发挥通大附中现代、一流的体育、艺术场馆、设施的作用,用足用好南通大学(附中战略合作单位)体育、艺术优质教学资源,打造通大附中体育、艺术特色,提升学生体育水平、艺术素养,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今年特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一、招收计划

体育:篮球(男) 5人。

   艺术:声乐2人,器乐(钢琴、西洋乐、民乐)3人。

二、报名条件

   1.南通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确有体育、艺术特长,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第①②项必须合格,其他各项均在B级以上,且报考体育特长生的综合素质必须是A级,报考艺术特长生的综合素质必须是A级。

   2.体育:身高不低于180cm获得篮球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在初中阶段(201191---2014531日)参加由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篮球比赛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获得县(市、区)级篮球比赛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3. 艺术:在初中阶段(201191---2014531日)参加由教育部门举办或教育部门参与举办的中小学艺术竞赛,获国家及省级个人或团体三等奖以上、市级个人或团体二等奖以上、县(市)级个人或团体一等奖以上;或具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考级10级(含)(二胡8级(含))以上的学生。

三、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52017:00前。

2.  报名地点: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359008713(学校地址:南通市市政府大楼南边世纪大道,往东约一公里,南通市妇幼保健医院路口往南约200米。可以乘坐72路、31路等公交直达)

3.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填写《南通大学附属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见网页附件,也可到我校学生处领取),并携带身份证、中考准考证、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成绩证明、参赛秩序册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来校报名,报名时交报名表。

4.  我校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后将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附在登记表后),上报南通市教育局备案。

5.  523日符合条件的考生或家长凭考生身份证、中考准考证,到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处领取《专项测试通知书》。

四、专项测试

1.  测试时间:20145月底前。

2.  测试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  测试内容、测试规程与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统一下发、公布。

4.  音乐类特长生考试仅提供钢琴,其余乐器等道具均由考生自备。自选歌曲的伴奏带(光盘或U盘)由考生自行准备。

5.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项测试成绩达60()方为合格。

   6.专项测试后,学校向社会公示专项测试合格学生名单(缺额不补),公示期为5天。

五、录取办法

1.  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填报志愿时必须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  在录取前,考生及家长必须到校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保证学生高中在校期间承担训练、比赛、演出等义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  对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55%的考生,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的80%考生,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同项目间不予调剂,缺额不予补录);如果专项测试成绩同分,则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4.  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优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的45%即予录取。身高190cm以上。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或参加省级篮球比赛前六名、全国篮球比赛获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5.  被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纳入我校统招计划,按统招生标准收费。

六、其他事项

1.  我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通知将通过我校网页及时发布,申报及获得报考资格的学生应注意查阅我校相关网页,并根据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学生个人负责。

2.  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3.  本招生简章依据南通教育主管部门已颁发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南通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4.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南通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室。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

                                                           201458

报名表下载,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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