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工作制度

团员民主评议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5 08:22:42 浏览次数: 【字体:

 

 

.民主评议的目的

民主评议团员的根本目的,是为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增强团员意识,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在各自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

.民主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基本内容是根据《团章》规定的团员的基本条件和六条义务、六条权利,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

1、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能否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刻苦学习,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医学事业。

4、能否以雷锋为榜样,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抵制资产阶级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能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各项政策规定以及校内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各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作斗争。

.民主评议方法

1、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学年9-10月份。

2、在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及有关资料基础上,以自我评议、团员互评、团外评议三个步骤,对团员进行评议。

3、团总支综合团内外意见,结合团员的总结和现实表现,根据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的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

4、团委对评议情况汇总,经审核后材料存档。

.评议结果处理

1、由团总支将评议结果与团员见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目标。

2、对团员评价分为四种: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基本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

3、优秀团员经支部讨论推荐,报上级团委批准,给以表彰。对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通过适当形式,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4、对基本合格团员,要正面指出错误,限期改正。

5、对不合格团员,要通过团内组织程序,给予开除团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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