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工作制度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5 08:19:52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校团委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全校性社团,本协会奉行“互助、友爱、奉献、进步”的准则,以“完善自我、服务他人”作为行动宗旨。

第二条     本协会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努力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我校的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     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弘扬新风正气,倡导友爱奉献,促进校园良好风气的形成,为发展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五条     为校园建设、社区建设以及一些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六条     为具有特殊困难,需要社会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

第七条     培养学生的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使知识融于实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会员应为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在籍、在校注册学生。

第九条     凡个人承认本协会章程,有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均可报名参加。

第十条     会员有如下义务

1、      遵守本协会章程

2、      参与本协会活动

3、      向同学介绍本协会,宣传志愿服务知识

4、      通过日常生活服务社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12名,理事若干名。

第十二条  会长负责日常活动工作,副会长及理事协助会长,组织本部门工作

第十三条  会长、副会长、理事产生办法:候选人通过自荐,全体会员无记名投票,由学校团委根据得票多少进行任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修改和终止需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本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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