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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关于开展“会所中的歪风”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15 09:00:16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纪委关于在全市认真开展

“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纪委,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根据中央要求,省纪委、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发出《关于在全省认真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苏群组发〔201325号),对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提出明确要求,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严格执行省《通知》精神,现就在全市认真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既违背了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也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群众反映强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的危害性,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反“四风”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议事日程,认真搞好宣传教育,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整治活动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前的一项实际行动,做好自查自纠。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执行、做出榜样,敢抓敢管、动真碰硬,确保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规定,强化查处问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坚决抵制“会所中的歪风”。党员领导干部要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严肃财经纪律, 强化审计监督,凡在私人会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用公款报销,不得转嫁摊派,也不得弄虚作假变通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盯住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受理举报,及时组织核查,严肃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要结合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从严处理当事人,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认真开展排查,抓紧建章立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组织力量深入调研,依法加强监管。要加强公共资源管理,不得改变公共资源的属性和功能。住建、文化、园林、商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将历史建筑、公园、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等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的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列出清单,逐一过堂,对其中圈占公共资源、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的,坚决予以纠正,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要尽快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明确会所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理办法等,从制度上杜绝“会所中的歪风”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14219日前报市纪委。

 

 

                                                        中共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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