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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分工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03 10:32:50 浏览次数: 【字体:

1.每学期各部门确定分室兼职资产保管员,名单拟定后报校长室。

2.人员变动时要在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变更保管人。

3.物品转移时及时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员及时调整账目。

4.各部门物品报废每年一次报后勤处,报废物品必须交固定资产仓库。

5.调拨物品和捐赠物品必须及时到后勤处办理入库、领出等手续。

6.校长室委托后勤处与各分室保管员签订保管责任书。

7.各分室保管员与固定资产管理员共同清点本室内固定资产,并填写《固定资产分室保管清单》(一式三份),并由保管员签字。

8.各部门、馆室所购固定资产必须及时到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相关手续。固定资产管理员及时将所购固定资产的物品输入电脑,编号、登记、造册。

9.固定资产管理员与分室保管员定期对学校固定资产盘点(办公室、馆室暑假、年末前各一次,教室开学初、期中、期末各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10.开学初固定资产管理员与班主任和班长签订保管责任书(一式三份)。期中、期末验收。对有缺损的,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赔偿、整修或报废,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11.对各馆室、办公室、教室物品实行包干使用和管理,凡涉及物品转移,必须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和分室保管员确认。盘点时,有缺损的,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赔偿、整修或报废,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12.各馆室、办公室、教室的分室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认真负责,为学校节约资财成绩显著的,报校长室批准后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破坏公物累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负责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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